党发〔2016〕8号
关于评选表彰2015-2016学年度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增强广大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发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职,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院党委决定在建党95周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
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章》、党纪党规,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工作成效突出,在推动学院改革发展、促进校园和谐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充分,并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条件:
1.领导班子坚强有力。班子注重自身建设,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带头创先争优,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组织有力,能走在前面,深学一层,班子为民务实清廉形象得到进一步树立和明晰。班子团结务实,开拓创新,乐于奉献,在教学、教研、管理、服务工作中,尤其是在2015、2016年学院重点工作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支部书记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热心支部工作,熟悉支部工作内容,掌握支部工作方法。
2.党员队伍先进。党员队伍综合素质好,思想作风好,自觉维护和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全体党员都能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创先争优积极主动,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发挥良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格规范,发展新党员质量高,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得力。
3.制度机制完善。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党政联席会议、“三重一大”等制度,坚持推进民主管理,党务政务公开,积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一套学习、议事、决策、监督等行之有效的制度。有良好的组织建设基础保障。党支部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到位。
4.工作成效显著。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开展党组织活动。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学、教研、管理、服务等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党支部能创造性地开展支部活动,坚持“三会一课”,党员组织生活开展正常,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服务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5.群众满意度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得到师生公认,总体评价好;能有效发挥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师生员工精神风貌好,部门团结、和谐、稳定。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积极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能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推动2015、2016年学院重点工作中,能立足岗位,尽职尽责,积极创先争优,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争创佳绩,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崇高的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能自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模范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政治本色。
2.工作业绩突出。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师德高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教学工作中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在教学改革、教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力争上游、勇攀高峰,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优秀大学生党员要求品德高尚,全面发展,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良,平时表现优秀,集体观念强,先锋模范作用突出。离退休党员应是老有所学,老有所为方面的表率。
3.党的宗旨意识强。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员工正当权益。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他人的关系,不计较个人名利和得失,团结协作,勇挑重担,任劳任怨,师生反映良好。
4.个人作风优良。坚持原则,正义感强,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自我要求严格,思想品德优良,清正廉洁,党员形象良好。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优秀党务工作者除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方面的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认真学习研究党的建设理论,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能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原则,维护党的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能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总体要求,密切联系师生,主动做好党内外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在维护团结、促进和谐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2.党务工作能力突出。能刻苦钻研党建工作业务知识,认真遵守和执行党建各项规定和制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注重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能积极运用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载体、新方法开展党的工作;工作思路新、方法好,工作成效明显。组织协调能力强,党建业务精,在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组织有力、成绩突出。
3.工作作风优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善于联系师生员工,得到广大师生员工的充分信赖和广泛好评。
(四) 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有下列1.2.3.4.6情形之一的支部不能申报、评选先进党总(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有下列3.4.5.6所列情形之一者,当事党员个人不得申报参评优秀共产党员。
1.支部所辖部门工作出现失误,受到学院通报批评的;
2.支部在组织生活、党员发展、组织关系转递中出现失误的;
3.支部党员个人工作出现失误,或受到党政处分的;
4.支部党员在教学、管理、服务工作过程中受到学生投诉,经查实存在工作失误或有违背职业道德问题的;
5.教职工党员个人年度考核在基本合格以下等次者;学生党员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现象者。
6.党员违反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廉洁从业规定的。
二、评选办法
(一)组织评选
1.先进党总支的评选(1个名额)。
范围:机关党总支、各系党总支、思政课(公共课)教研部直属党支部、继续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离退休直属党支部。
程序:(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向院党委自荐。(2)召开联评大会,联评选出先进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先进党支部的评选(机关3个名额,教学系4个名额)。
范围:机关党总支所辖支部,各系党总支所辖支部。
程序:(1)各党支部向所在党总支自荐。(2)机关党总支根据自荐情况等额推选3个先进党支部;各系党总支根据自荐情况推荐1个所辖支部参加教学系先进党支部联评。(3)召开联评大会,联评选出先进党支部。
3.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分配名额见附件1)。
范围:组织关系在学院的教工、学生正式党员。
程序:各党支部按照分配名额组织评选,经所在党总支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组织人事部。
4.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8个名额)。
范围:担任总支或支部委员及以上职务,从事党务工作时间连续2年以上的党务工作者。
程序:(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推选参评先进党组织的总支、支部的同时各推选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2)召开联评大会,优秀党务工作者从联评选出的先进党总支和先进党支部中确定。
(二)将评选名单报院党委研究
(三)对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
三、表彰与奖励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学院于“七一”前夕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奖励。
四、评选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实施评选。各党总支(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评选工作,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学习工作。
(二)坚持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认真把握评选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听取党内外和师生员工的意见,切实把师生员工公认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个人推选出来。要注意推荐工作成绩优异以及在重要事件和关键时刻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推选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不交叉。
(三)坚持实事求是,规范事迹材料。先进事迹材料要结合一年来的工作情况,重点体现工作实绩,应真实可靠、简明扼要。先进党组织事迹材料不超过1500字,优秀个人事迹材料不超过1000字。
(四)时间安排:5月30日前,各党总支(直属、联合党支部)完成本总支(支部)的推选,将《推荐汇总表》(1份)报组织人事部;6月5日前组织召开联评大会,评选结果报院党委研究决定;6月10日前,公示无异议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填写相应表格,将《先进党组织登记表》(1份)、《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2份)、《优秀学生共产党员登记表》(2份)、《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2份)报组织人事部。
附件:1.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推评、联评名额分配表
2.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推荐汇总表及登记表
(以上附件不再下发,均在学院组织人事部网站组织工作栏下载)
中共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