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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青年职业学院(陕西省团校)院内竞争性选拔系主任(处长)助理工作方案
2016/01/07  点击:[]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陕西省团校)院内

竞争性选拔系主任(处长)助理工作方案

  一、竞聘职位

文化传媒系主任助理(分管教学)1名,财经系主任助理(分管教学)1名,学生处(学工部)处长助理1名。

二、条件资格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及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熟悉高校工作基本规律,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有胜任本岗位工作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乐于奉献,热心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服务。遵纪守法,以身作则,公道正派,谦虚谨慎,自觉接受群众批评、监督;

4.具有严格的组织观念,顾全大局,服从调动,忠于职守,勇于担当,勤奋工作,联系群众,作风民主,团结同志。

人选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1.在职编制内人员或人事代理人员;

2.中共党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学士及以上学位;

3.报名竞聘系主任助理岗位要求具有教学工作经历且受聘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两年以上;报名竞聘学生处(学工部)处长助理岗位要求受聘八级职员两年以上。

4.来院工作5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在合格或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符合上述条件资格的申报人选按要求填写《陕西青年职业学院(陕西省团校)院内竞争性选拔干部报名表》。

组织人事部负责审核申报人选资格条件和报名表信息,报经院党委同意后对符合条件人选名单进行公示。

四、民主推荐程序

1.竞聘述职

符合条件资格者,在学院召开的干部大会上竞聘述职,限时10分钟。(参会人员为学院班子成员、助理以上干部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2.民主测评

对竞聘述职人员按职位数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推荐。

3.个别谈话推荐

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范围:学院班子成员、各系各部门主要领导。

4.确定考察对象

综合竞聘述职、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推荐情况,由学院党委研究决定考察对象。

五、档案审核

以“三龄两历”信息为重点,兼顾其他影响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信息,由组织人事部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考察人选的档案资料;院纪委做出廉政鉴定。

六、考察安排

1.根据党委安排成立考察组,考察前发布考察预告;

2.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3.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方式进行。谈话范围为学院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若是教学系的,参加考察谈话的人员还应包括人选所在系班子成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教研室负责人。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若是非教学系的,参加考察谈话的人员应包括人选所在部门全体职工。

七、研究决定任职人选

1.院党委根据人选民主推荐和考察情况,讨论决定拟聘任人选。

2.对党委决定的拟聘任人选进行任职公示,公示无异议,办理聘任手续。

八、时间安排

(一)201617日,公布竞聘方案;

(二)201617800——181200前,拟竞聘人员携带《陕西青年职业学院(陕西省团校)院内竞争性选拔干部报名表》(需有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到学院组织人事部报名。

(报名表请从组织人事部网页下载)

联系人:梁睿  电话:88408254   15991265048

(三)201618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参加竞聘述职人选;

(四)2016111日召开竞聘大会。

其他后继环节安排另行通知。

                     20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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