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
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团省委机关党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陕团机党发[2014]12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认真开展好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说明。
二、学习安排
1、党委中心组要于12月10日前至少组织开展两次集中学习活动,并邀请专家举行1场有全体中层领导干部参加的专题辅导报告会。
2、各党支部要在12月份之内至少安排一次主题党日学习活动。
三、学习要求
1、各党总支要认真组织开展好学习活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认真学,要确保学习活动覆盖到每一个党组织和每一个党员。
2、要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当前特别要与全面完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任务、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肃校纪校规。
3、学生党员学习活动要充分结合大学生的思想特点,把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法治教育结合起来,既要学习有关文件内容,也要结合开展生动活泼的学生活动,如主题班会、讨论会、演讲、讲座等。
4、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及时督促指导所属支部开展好学习活动,并于12月30日前及时将本总支学习情况报送组织人事部。
组织人事部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