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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29期业余党校学员的通知
2014/12/24  点击:[]

关于推荐第29期业余党校学员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团委:

根据《2014年学院组织工作安排意见》关于组织发展工作的安排,我院第29期业余党校拟定于10月中下旬举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学员的基本条件

(一)学生学员基本条件

1、积极要求入党,决心履行党员义务,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半年以上的大二、大三学生;

2、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具有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上学年各门功课学习成绩达到良好水平,或者学习成绩每学期均有显著提高,且无不及格课程;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班级工作,积极参加院系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较好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学风建设、文明宿舍建设中起到带头作用;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言行。艰苦朴素,勤俭求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以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待学习和工作。

(二)教职工学员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入党动机端正,思想觉悟高,政治立场坚定;

2、推荐的教职工学员必须是递交入党申请书一年以上,能较好的完成本职工作,敬岗尽职,连续三年考核为称职及以上者。

二、推荐程序

(一)学生学员推荐程序:本人申请,团组织推优,系学生党支部审查,系党总支研究确定推荐学员名单;

(二)教职工学员推荐程序:本人申请,教工党支部审查,党总支研究确定推荐学员名单。

三、相关要求

1、院团委、院学生会的学生干部,由院团委推荐至学生所在系党总支,由各系党总支按推荐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后,一并上报;

2、各党总支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及推荐程序认真做好本期业余党校学员的推荐工作,推荐学员须经各党总支公示;

3、请各党总支于929前将本总支推荐本期业余党校学员花名册(后附样表,可在组织人事部网站下载)报组织人事部,提交材料需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所有学员每人收取学习资料费用20元(含教材、笔记本、签字笔、练习题等费用),由各党总支收齐后以总支为单位交组织人事部;

4、外出实习不能参加党课学习的学生,请在备注栏注明。

5集中授课地点初步定于青华校区学生活动中心,含光校区的学生需集中乘车前往;电化教学、结业考试按学生所属校区在青华和含光两个校区同时进行;相关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陕西青年职业学院第29期业余党校学员花名册

2014918


附: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第29期业余党校学员花名册

党总支名称(公章):     2014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日期

籍贯

身份证号

所在年级、专业、班级

申请入党日期

所在校区

备注

注:1推荐的教职工学员,请在备注栏注明“教师”,大三外出实习学生,请在备注栏注明“实习”,院团委推荐的学员,在备注栏注明“院团委”;

2、出生日期填写格式,例如:1989928日出生,应填写为:1989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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