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相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陕人社函[2023]197号),为进一步加强校(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现就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形式
(一)公需课科目
学习内容: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
学时要求:24学时,其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5月17日来陕重要讲话精神不少于2小时。
学习方式:公需课为必学科目,不能认证。可登录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jxjy.xidian.edu.cn/)进行缴费学习(详见附件)。
(二)专业课科目
学时要求:56学时
认证方式:专业课科目可进行同等学时认证,参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6〕27号)执行,由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学习平台进行申请,组织部(人事处)审核认证。
学习方式:未进行同等学时认证的,可参照公需科目培训方式进行培训。
二、培训及认证时间
2023年10月11日至27日
三、有关事项说明
(一)关于学时说明
1.根据《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参加继续教育时间,累计应不少于80小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不少于56小时。
2.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学习平台查询和打印继续教育证书。
(二)关于学员注册登录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实行实名制登录,未注册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微信扫码注册,已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微信扫码登录,登录时需完善个人相关信息。
(三)关于以往年度补课工作安排
1.2023年度及以前公需课和专业课科目补学,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6〕27号)第十三条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专业,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合进行网络学习。
2.2023年及以前年度公需课和专业课科目考试截止2023年10月27日,请尽快完成学习。
四、相关要求
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必备条件,请各系(院)和相关部门组织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及认证申请。
附件:陕西省继续教育平台学员使用手册
联系人:郑冬梅联系电话:61289772
组织部(人事处)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