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相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教育部2023 年寒假教师研修活动的通知》要求,请组织全体专任教师登录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 进入“寒假教师研修”专题学习,并于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和测试。完成学习任务后可获得6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和电子学习证书,证书可用于本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学时认定。请各系(院)、相关部门于2023年3月3日前提交教师本次培训的电子证书和2023年部门教师培训计划(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发送至1989326831@qq.com)。
联系人:郑冬梅 联系电话:61289772
附件:2023年“寒期教师研修”学员操作手册(职业教育)
组织部(人事处)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