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学院教师年度考核办法修订工作协调会在含光校区召开,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刘瑞明出席,组织人事部、教务处、科研处(质量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组织人事部部长王安平主持。
会上,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吕子静介绍了学院教师年度考核办法修订工作的总体安排,明确了修订工作的主要内容、任务分工和相关要求。参会人员结合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和学院实际,就修订工作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与交流。
刘瑞明在总结时强调,一要充分认识教师年度考核办法修订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二要认真学习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将文件精神与学院实际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教师考核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相关责任部门要深入调研,加强协作,共同完成此项工作。
学院教师年度考核办法的修订工作是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修订之后的教师年度考核办法必将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科研研究、创新创业的工作热情,为学院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教师发展中心/郑冬梅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