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届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10号)精神,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学院工作中的中心地位,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决定开展“省级教学名师奖”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推荐名额1名。
二、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请登录组织人事部网站(详见陕教高办〔2016〕4号文件)。
三、评选程序
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系(部)择优审核遴选后报组织人事部审查,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审定后上报教育厅。
四、申报材料。
具体申报材料(详见陕教高办〔2015〕4号)文件。
五、申报方式。
请各系(部)将候选人员相关材料于2015年4月10日前报组织人事部(含电子版)。
组织人事部
2015.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