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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5/03/13  点击:[]

各系(部门):

接省教育厅通知,省教育厅将于4月20日-5月10日前集中在部分高校设点开展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工作。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对2015年教师资格认证工作通知如下:

1、关于资格审查

参加此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的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学院组织人事部统一到省教育厅进行审查(各位教师所提供的证件要求真实,一旦发现有假证书,省教育厅将取消该教师的资格认定)

(1)学历、学位证书;

(2)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内);

(3)思想品德鉴定表;

(4)体检表(请到教师资格证考试群中下载体检表格<正反两面打印>自行到陕西省友谊医院参加体检,地址:黄雁村十字向西100米路北)

(5)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语言类专业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2份)(任教学科请到学院组织人事部网站仔细查阅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专业对照表---C高职高专专业目录);

注:需要提交的基本材料(含复印件,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使用A3纸型正反印制外均要求使用A4纸型,相关表格严格按省教育厅提供的表格填表说明填写)。

2、关于专业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将于5月10日前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参加此次技能测试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3、收费

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教师专业技能考试收费标准为120元/人。

4、请各系于2015年3月30日下午6:00前将各位教师的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及费用交到组织人事部石磊,逾期视为放弃。

注:教师资格认定表格及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专业对照表及相关表格请上教师资格证考试群中下载,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填写提交。

           组织人事部

                                              2015 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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