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服务专业技术职称改革需要,根据《继续教育条例》和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4〕241号,在专业技术职称推荐晋升和委托评审中,申报人要符合职称主管部门提出的继续教育经历要求,每人每年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不少于56学时。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是晋升职称的必备条件。
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省委党校基地定于6月初举办2014年度第一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公需科目),具体培训通知请登录学院人事处网站上查询题为《转发省委党校关于举办2014年度第一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请务必将通知精神传达到相关个人。
组织人事部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