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部一般工作人员
岗位聘任实施办法
根据《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教职工竞岗聘任实施方案》(党发【2016】)41号)和《关于印发<陕西青年职业学院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党发【2014】10号),特制定本部门一般工作人员岗位聘任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聘任原则、范围、待遇和聘期
指导思想、聘任原则、范围、待遇和聘期依照《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教职工竞岗聘任实施方案》中的规定为准。
二、聘任组织机构
由组织人事部领导班子组成部门内部一般工作人员岗位聘任工作组。陈永利任组长,徐学海、韩英、吕子静任副组长,具体负责本部门一般工作人员的聘任。
三、本次聘任的岗位
(一)人事劳资社保干事1人;
(二)合同工管理干事1人;
(三)师资干事1人;
(四)组织干事1人。
四、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
2.为人正派,处事公道,服从组织,坚持原则;
3.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讲团结,顾大局,心胸宽阔,有全局意识和协作精神;
5.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6.中共党员。
(二)业务条件
1.人事劳资社保干事
(1)人力资源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2)从事人事劳资管理工作二年以上;
(3)具有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中级以上资格证书;
(4)能够胜任人事劳资社保干事相关工作职责。
2.合同工管理干事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2)从事合同工管理工作二年以上;
(3)能够胜任合同工管理干事相关工作职责。
3.师资干事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2)从事师资管理工作二年以上;
(3)具有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任职资格;
(4)能够胜任师资管理干事相关工作职责。
4. 组织干事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2)从事党务、组织管理及干部工作二年以上;
(3)能够胜任组织干事相关工作职责。
五、聘任程序及办法
1. 公布岗位、职数及任职条件(1月16日);
2.个人申报(填表),部门聘任工作组资格审查(1月16日至17日);
3.部门聘任工作组会议研究确定聘任初步人选,报学院聘任工作组(1月17日);
4、聘任人选经学院研究同意后,到组织人事部报到上岗。
附:《组织人事部干事岗位职责》
组织人事部岗位聘任工作组
2017年1月15日
人事劳资社保干事岗位职责
1、负责人事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制订和落实;
2、负责学院人员编制、机构设置、岗位设置和岗位聘任合同签订工作;
3、根据学院发展需要,定期发布学院人才引进和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教职工工资及工资变动等手续的备案及审批工作;
5、负责在编人员的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的基数申报、人员增减、转移、年审及缴费工作;
6、负责人事代理人员的日常管理(入职、辞职、档案等)及社保五险一金的年审、基数变更、缴费、社保转入转出手续;
7、负责院内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方案的制定、实施(日常发放和年底结算)及系二次分配方案的制定实施;
8、负责全院教职工绩效、取暖费、降温费、加班费、安全责任奖、目标责任考核奖励、校区补贴等各项津补贴的审核发放工作;
9、负责办理编制人员的教职工退休、下册、护理费审批手续、办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抚恤金、丧葬费等手续;
10、负责教职工考勤、人事档案管理、人事劳资信息管理;
11、负责体育教师的劳保费及在编女教工的生产费报销的审核;
12、负责全院退休教职工的退休费、生活补贴标准的调整审核,协助完成离退休服务工作;
13、负责向省人社厅等上级部门报送工资福利、人才统计报表,劳资报表及残疾人年检等相关信息统计工作;
14、完成上级部门、学院和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合同工管理干事职责
1、负责全院合同工编制及岗位的核定工作。
2、负责合同工人员新增、变动审批,指导用工部门办理合同工入职和离职手续。
3、负责指导用工部门与合同工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协议)以及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的审核、归档和保管工作,包括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文本的拟定和修订。
4、负责合同工工资政策及调整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包括社保费协议的拟定。
5、负责合同工每月工资、社保费及加班费的核算审批工作。
6、负责合同工社会保险代扣代缴工作,包括新参保人员登记、社保关系的转移管理,学院社会保险年审年检等工作。
7、负责指导用工部门做好合同工信息的登记和维护,并收集统计全院合同工信息。
8、负责合同工考勤、考核与奖惩业务的指导和审核工作。
9、负责合同工校方责任险的办理、人员更替及出险赔付等工作。
10、负责受理合同工与学院劳资纠纷的处理工作。包括劳动诉讼应诉证据的收集、整理;合同工裁减清退方案、经济补偿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经济补偿协议的拟定。
11、负责临时性劳务人员劳务费的审批,包括劳务协议的拟定;
12、合同工管理手册的编纂和修订工作。
13、负责部门来文的登记、传阅、归档和部门网页维护工作;人事代理人员招聘工作;草拟部门工作总结和工作思路;学院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团省委对学院考核个性指标制表工作;党支部组织工作等等。
14、完成上级部门、学院和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干事岗位职责
1 、负责制定和实施年度组织工作计划。负责了解和研究学院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建工作情况、经验和问题,组织开展党建论坛、座谈会、经验交流及表彰各类优秀党员和先进党组织等活动。
2、负责指导检查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3、负责学院业余党校具体工作,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
4、负责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负责党组织和党员的综合统计和数据上报及党员综合信息平台的维护工作,办理党员关系接转手续。
5 、监督指导学院各党总支、支部坚持党内生活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召开组织生活会,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情况以及对各基层党组织的培训和业务工作指导。
6 、承办受理党总支改选或新建组织关系变更工作。做好民主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
7、负责干部考察、选拔、培养、任免、教育、培训及考核等具体工作。
8、负责学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系列准备工作;
9、负责党委对学院各系部班子及班子成员的目标责任考核系列工作。负责承担团省委对学院班子及班子成员的目标责任考核系列准备工作。
10、负责处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填报》、出国出境证照管理、婚丧嫁娶按规定报备等工作。
11、负责做好组织和干部有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12、完成上级部门、学院和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师资干事岗位职责
1、协助分管领导制定教师培养培训计划,做好计划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2、完善并落实青年教师导师制,组织指导青年教师制订和落实个人职业发展规划;
3、完善并落实学院“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培养和管理工作;
4、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制度改革、评审、分级聘任及职称证书办理的相关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认定工作;
5、负责组织教师岗前培训、教师资格证考试、认定、证书的办理工作;负责教职工学历进修、技能及职业资格培训的审核、学院相关支持政策的落实和相关费用的日常报销工作;
6、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填报、上报、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7、建立健全教师发展中心网络资源和教师交流平台;
8、协同相关部门做好专业带头人(负责人)的聘用、管理工作;
9、做好外聘教师队伍资源库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10、协助部门领导做好师资队伍制度建设工作;
11、完成上级部门、学院和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