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工离职流程
一、属辞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合同或被用工单位辞退的,应在终止合同前三十日向用工部门提出书面辞职申请或告知当事人。
二、经用工部门研究同意后,在用工部门办理以下离职手续:
1、用工部门须在20日内给出初步意见并报人事处;
2、人事处在两个工作日内给用工部门明确意见;
3、用工部门在得到人事处明确意见后一周内与当事人办理工作移交手续—财物移交、资料移交、工作交接等。
4、离职人员填写学院统一制发的《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合同工离职审批表》,由用工部门报送学院人事处备案。
三、办毕以上事项后,用工部门结算上报离职人员工资,离职人员到人事处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附:合同工离职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