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院管理岗位合同制员工中公开选拔2名优秀人员转为人事代理。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进校工作满3年,经人事处审核备案且与学院订立劳动合同的管理岗位合同制员工。
二、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2、年度工作合格以上,无责任事故;
3、身体健康。
三、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报
本人填写《合同制转人事代理申报表》,所在部门(系)签署推荐意见,于2015年7月16日前报组织人事部。申报人进校工作年限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
(二)资格审查
组织人事部、纪委负责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申报人员必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向组织人事部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获奖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选拔办法
选拔采取考察和面试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部门考察
所在部门对申报人员近三年来德能勤绩廉表现进行考核评价和量化打分,满分为100分。
2、面试访谈
面试访谈采用自我介绍、对参加工作以来岗位工作的认识和体会、今后工作的设想和打算作答,考官提问并根据个人表现进行量化打分,满分为100分。
(四)录取规则
1、综合成绩=考察成绩×50%+面试成绩×50%。
2、个人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报党委会研究决定。
四、纪律要求
为了确保本次公开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各有关部门和所有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客观公正,严格程序,严肃纪律,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对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严肃处理。
注:本《公告》和《合同制转人事代理申报表》、《德能勤绩廉量化考核表》在组织人事部网站下载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