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评团省委系统2016—2017年度先进党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关于评选表彰2016-2017年度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陕团机党发[2017]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和本通知要求组织推评。
一、名额分配
全院共推评先进党支部4个,优秀党务工作者4名,优秀共产党员10名。优秀共产党员按照学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正式党员人数,按比例划分名额,具体分配如下:
先进名称及名额
分配 单位名称 |
先进党 支部
|
优秀党务 工作者 |
正式党员 总数 |
优秀共产 党员名额 |
机关党总支 |
1 |
1 |
102 |
4 |
文化传媒系党总支 |
3 |
3 |
29 |
1 |
财经系党总支 |
22 |
1 |
管理系党总支 |
15 |
1 |
数字信息技术系党总支 |
16 |
1 |
公共事业系党总支 |
20 |
1 |
艺术系党总支 |
7 |
|
思政部直属党支部 |
12 |
1 |
继续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 |
5 |
|
合计 |
4 |
4 |
228 |
10 |
二、评选条件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按照《关于评选表彰2016-2017年度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陕团机党发[2017]8号)要求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进行推评。
三、评选办法
机关党总支层面的先进,由机关党总支按分配名额组织推评。各直属党支部、各教学系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先由各直属党支部、教学系党总支分别按1个先进党支部和对应的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评,再由组织人事部协调召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党委各部室主要负责人会议,在对推评支部、个人先进事迹汇报的基础上联评出3个先进党支部和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经院党委研究通过后报团省委机关党委。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评选表彰作为弘扬正气、激励先进和对广大党员进行教育的过程,努力在广大党员干部中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
(二)充分发扬民主。评选工作要充分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逐级推荐,切实把学院党建和日常工作中表现出色、事迹感人、贡献突出、富有成效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推荐上来。
(三)做好推荐材料报送。推荐材料包括两类:一是党支部工作总结和事迹材料。报送的党支部工作总结、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材料,要做到真实可靠、语言简洁,在全面反映情况的基础上,体现特色,少说空话、套话,字数在1500字左右;二是登记表(见附件),登记表中“主要事迹”栏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由事迹材料缩写而成。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推评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名单和材料(一式两份)于6月23日(星期五)前报至组织人事部。
附:陕团机党发[2017]8号文件
(文件及表格可在组织人事部网站下载)
组织人事部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