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班子成员组织关系、联系教学系以及
行政、教辅部门支部隶属关系调整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各系、处(部)室:
为了切实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进一步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形成运行顺畅、责权相承的职能部门与支部隶属运行体系,经院党委同意,就学院班子成员组织关系、联系教学系以及相关行政、教辅部门支部隶属关系调整通知如下:
一、此次学院班子成员组织关系、联系教学系以及相关部门支部隶属关系的调整原则
1、坚持工作联系性,只做微调的原则;
2、依据班子成员分工,尽量做到责权相连的原则;
3、考虑两地办公,便于开展工作的原则。
二、机关党总支各支部所辖部门及领导组织关系划分明细
支部名称 |
所辖部门 |
领导 |
机关第一党支部 |
党(院)办公室、宣传部、继续教育中心 |
安 强 |
机关第二党支部 |
组织人事部、培训部 |
刘瑞明 |
机关第三党支部 |
教务处、资财处 |
刘 锋 |
机关第四党支部 |
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团委 |
刘晓琴 |
机关第五党支部 |
工会、纪委(检察)审计处、科研处(督导办) |
杜兵社 |
机关第六党支部 |
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 |
陈永利 |
机关第七党支部 |
图书馆 |
赵兴刚 |
机关第八党支部 |
含光校区管理处、新校区建设办公室、新校区建设指挥部各工作组 |
宁建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