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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教师暑期赴企业实践锻炼的通知
2019/06/21  点击:[]

各系(部):

为进一步提升教师的双师素质,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现就做好2019年暑期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系(部)根据学院《教师定期到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的规定》精神,利用暑假集中选派教师赴企事业单位进行实践锻炼,实践锻炼时间应在学院暑假放假通知起止时间之内。

2.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情况已被列入教师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中,请教师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实践锻炼,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3.申报实践锻炼的教师要重点了解行业标准及发展趋势,熟悉相关行业企业先进技术、生产工艺与流程、管理制度与文化、岗位规范和用人要求,以提高自身专业能力、实践教学能力为主要目的,在所授课程对口的岗位上扎实进行实践锻炼。

4.申报实践锻炼的教师须认真填写《教师定期到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任务书》,经系(部)、教务处、组织人事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实践锻炼。

5.申报实践锻炼的教师应重点选择与学院或本系(部)有校企合作关系、学生顶岗实习比较集中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实践锻炼,尽可能将教师的实践锻炼和指导、管理学生顶岗实习相结合,确保教师实践锻炼收到实效

6.各系(部)要对教师参加实践锻炼的企事业单位资质、实践锻炼岗位和工作内容与本专业或所授课程是否对口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7.各系(部)应加强教师实践锻炼期间的过程管理和监督,与实践单位的经常保持联络,及时了解和关心教师实践锻炼期间的工作、学习等情况。学院也将成立由相关院领导、组织人事部、教务处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督查小组,对暑期实践锻炼教师的工作情况进行随机走访。对于未按计划完成实践锻炼任务未经系(部)和相关企业批准擅自离岗、虚报、谎报相关信息的教师及所在系(部),一经查实,将进行全院通报,并取消相关待遇。

8.请各系(部)于7月5日前将实践锻炼任务书、企业资质相关证明材料、汇总表交教师发展中心审批备案。(相关表格在组织人事部网站、各系部秘书群下载)

联系人:郑冬梅      联系电话:029-88408254

电子信箱:1989326831@qq.com

                    组织人事部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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