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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我院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6/04/10  点击:[]

各系(部门):

按照有关规定和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16年我院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关于资格审查

参加此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的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学院组织人事部统一到省教育厅进行审查(各位教师所提供的证件要求真实,一旦发现有假证书,省教育厅将取消该教师的资格认定)

(1)学历、学位证书;

(2)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内);

(3)思想品德鉴定表;

(4)体检表(请到教师资格证考试群中下载体检表格<正反两面打印>自行到陕西省友谊医院参加体检,地址:黄雁村十字向西100米路北)

(5)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语言类专业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2份)(任教学科请到学院组织人事部网站仔细查阅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专业对照表---C高职高专专业目录);

注:需要提交的基本材料(含复印件,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使用A3纸型正反印制外均要求使用A4纸型,相关表格严格按省教育厅提供的表格填表说明填写)。

2、收费标准及考试时间

另行通知。

3、请各系于2015年4月13日下午17:00前将各位教师的资格审查相关材料装袋交到组织人事部,逾期视为放弃。

注:教师资格认定表格及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专业对照表及相关表格请上教师资格证考试群中下载,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填写提交。

           组织人事部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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