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完成
情况和培训需求的通知
陕教高办[2014]41号
各高等职业院校:
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1〕14号)、《教育部关于报送2011年—2014年高等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任务完成情况
的通知》要求,为总结我省国培任务完成情况,统计教师培训需求,现就有关材料报送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梳理国家级培训任务落实情况,如实填报参训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1),统计范围为陕教高〔2012〕19号、陕教高办〔2012〕21号、陕教高〔2012〕51号、陕教高办〔2013〕29号、陕教高办〔2014〕19号下达的培训任务(含国内培训、国外培训、企业顶岗培训),完成情况将作为省级今后支持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依据。
二、自2011年培训工作启动以来,各校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培训,从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为教师培训提供便利条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参训教师在教育理念、专业素质、教学水平等方面得到了全面提升。为确保培训工作更加符合校情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请各校结合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填报培训需求情况统计表(附件2)。
三、各校务于2015年1月12日前,将公文、分年度参训人
员信息表、培训需求表(一式2份)报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西安市自强西路133号)教务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人:董奇
电话:029—82150288;18092770029
邮箱:tbhqiqi@163.com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罗继军
电话:029—88668916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 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