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系、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促进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
定于2009年11月10日10时在含光校区三楼会议室召开我院关于落实2009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工作会议。会上将安排设立就业见习岗位的用人部门及教学系与我院接收的高校见习毕业生见面并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请各相关部门及教学系负责人或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准时参加会议。
会后,由用人部门、系负责与见习毕业生签订并填写《陕西省高校毕业生见习登记表》、《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并将《陕西省高校毕业生见习登记表》、《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校介绍信)于2009年11月11日前交资产财务处办理保险。见习毕业生上班时间由组织人事部统一通知各用人部门、系,并由各用人部门、系负责通知本人。
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部
二○○九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