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人事工作>>正文

做好就业见习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2014/04/08  点击:[]

各相关系、部门: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统一安排,我院于200912月接收了第一批高校见习毕业生来院进行为期6个月的就业见习,时间从200912102010610止,现在就业见习即将期满。

请所涉及系、部门负责做好见习生的离校工作,同时对见习生进行实习鉴定,并完成《陕西省高校毕业生见习登记表》(一式三份)“单位鉴定”的填写。

请资财处向招就处提供《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发放表》、《生活补贴审批单》、《单位银行账号》,并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报账手续。

招生就业处 组织人事部

二○一○年六月七日

上一条:后勤改革领导小组会

下一条:关于做好非在编人员年度考核和评优工作的通知

关闭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北路155号
电话:88408204 88408254 邮编:710068 邮箱:sqypaper@163.com   师德投诉电话:88408254 邮箱:sdsfjbjbx@126.com
ICP备案号:陕ICP备 050014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