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及直属单位各党(总支)支部:
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在省直机关基层党支部中深化“对标定位、晋级争星”活动的指导意见》(陕工直发﹝2017﹞11号)文件精神,为了深化我委“对标定位、晋级争星”活动,进一步提高支部建设整体水平,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按照基层党支部“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解决问题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标准,对基层党支部实行星级管理,按照巩固先进、推进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指导各党支部对自身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整改,并根据年度评定分值进行升降管理,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抓建氛围,进一步激发基层党支部在服务中心、推动发展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为推动共青团改革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按照统一安排,陕西青年职业学院结合实际对所属基层党支部进行星级评定。
二、评定标准
通过“支部自评、年终测评和省直机关工委考核验收”等程序对各党支部进行星级评定,发挥星级目标的激励作用和评价标准的导向作用,提升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具体设置13大项48小项考核评价参考标准,以百分制评分方式开展星级评定,95分以上为“五星级”,90-94分为“四星级”,80-89分为“三星级”,70-79分为“二星级”,60-69分为“一星级”,60分以下无星。
三、实施办法
团省委基层党支部“对标定位、晋级争星”活动每年进行一次星级评定,实行动态管理。
(一)年初定标。每年年初,各党支部制定本年度“对标定位、晋级争星”活动计划,提出晋位升级目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
(二)年中自查。每年6月份左右,各党支部结合组织生活会对升级晋档工作进行自查,查找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
(三)年终测评。各(总支)支部采取召开服务对象测评会、支部互评、上级点评等形式,就所属党支部发挥作用情况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并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将测评结果向党支部通报。党支部按照自查和群众测评情况,12月召开支委会提出星级自评意见并向机关党委呈报《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申报表》及佐证材料。
(四)考核验收。“对标定位、晋级争星”考核验收由机关党委负责组织,根据考核验收结果确定党支部星级等次。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党员民主评议等工作,机关党委将在1月底前对各党支部星级评定进行考核验收,五星级支部2月底前将由省直机关工委集中进行考核验收。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在机关党委的指导和监督下,12月底前将全院党支部星级评定结果报机关党委。
(五)动态管理。党支部星级评定等级根据年度考核验收结果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相应星级标准的党支部予以降星并责令整改;对工作成效显著、达到相应星级标准的予以升星。星级评定后,机关党委将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组织指导党支部针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提高,推动党支部争创更高星级。五星级、四星级党支部重在巩固提高、高位求进,打造示范品牌;三星级党支部重在查漏补缺、比学赶超,推动全面进步;二星级、一星级党支部重在弥补短板、改进工作,实现晋级升星;无星级支部重在理清思路、细化措施,促进整改提高。
(六)严格奖惩。每年对“对标定位、晋级争星”活动开展情况和党支部星级评定情况进行通报,对晋升到四星级和晋位幅度较大的党支部予以表彰,根据省直机关工委有关要求,对连续两年被评为二星级或当年被评为一星级的党支部书记要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一星级党支部,对党组织书记进行调整;对被评为无星级党支部的书记当年进行调整。党支部星级评定结果要与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的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相挂钩。原则上受省直机关工委表彰的必须是四星级及以上党支部,推荐省级以上表彰的必须是五星级党支部,三星级及以下党支部及其领导班子成员不能被评为优秀。
四、有关要求
(一)开展“对标定位、晋级争星”活动,是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举措。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统一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及时督查指导,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后进支部、支部间互帮共建、定期通报等制度,促进各支部开展好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各(总支)支部要把“对标定位、晋级争星”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团结合起来,与助力全省追赶超越改革发展大局结合起来,与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创建结合起来,为完成团省委中心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三)抓好整改提高,把晋级争星过程变为全面加强党支部建设的过程。星级评定后,各党(总支)支部要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切实把自身建设和现状和薄弱环节搞清楚,对自身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提高,争创更高星级。
(四)机关党委第四季度末对各(总支)支部“对标定位、晋级争星”活动开展情况及党员管理积分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党支部手册、党支部积分台账和党员积分手册进行核查。各党(总支)支部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五)按照机关要求,2017年机关各(总支)支部的党建工作纳入部门目标责任考核,请各党(总支)支部、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完成好支部党建工作,确保“对标定位、晋级争星”活动和党员管理积分制等工作落实到位,按时完成,操作规范,材料真实、完整。
附: 1.公益事业类党支部“对标定位、晋级争星”活动考核评价参考标准
2.团省委机关基层党支部星级评定申报表
共青团陕西省委直属机关党委
2017年5月19日
附1公益事业类党支部“对标定位、晋级争星”活动考核评价参考标准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评分要点 |
评分办法 |
考核方式 |
支部班子好(15分)
|
支部书记 (5分) |
党支部书记抓班子和队伍建设,发挥表率作用。了解和掌握党员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全年与所属党员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 |
谈心谈话每少1人次扣0.1分,未讲党课扣0.5分。总分1分扣完为止。 |
现场查阅资料,谈话了解 |
党支部书记向上级党组织进行党建工作述职,参加评议考核。 |
未进行述职的扣1分,评议良好(不含)以下扣0.5分。 |
现场查阅述职评议考核资料 |
按要求参加党组织安排的教育培训(轮训)。 |
每年参加教育培训时间少于40学时扣0.5分 |
现场查阅培训资料、个人笔记、心得体会等 |
党支部书记与上级党组织签订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 |
未签订扣0.5分 |
现场查看责任书 |
党支部书记履行支部书记职责的同时,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情况。 |
履行支部书记六项职责不到位扣0.5分,因上述问题被约谈、通报的扣2分;协助不到位扣0.5分。 |
现场查阅相关资料、记录,个别谈话 |
支部 班子 (10分) |
党支部按期换届,领导班子健全。 |
未按期换届的扣1分,班子不健全、书记未按规定配备各扣0.5分,总分2分. |
查阅换届请示、批复相关文件 |
班子政治坚定,分工明确,团结协作。 |
未明确分工的扣0.5分 |
查阅支部会议记录 |
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党支部党建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总结并及时上报。 |
全年无计划、无实施、无总结的扣2分。 |
现场查阅党建工作计划、总结资料等 |
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研究部署支部工作。 |
每少一次扣0.2分,主题不鲜明、内容不具体的扣0.2分。总分1.5分扣完为止。 |
现场查阅相关资料、记录,个别谈话 |
班子成员按要求参加教育培训(轮训)。 |
每年参加教育培训时间少于40学时扣1分 |
现场查阅培训资料、个人笔记、心得体会等 |
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党性分析检查,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自身存在问题的能力。 |
班子对照检查分析材料无问题清单、整改不到位的扣1分,因上述问题被约谈、通报的扣2分。 |
现场查阅对照检查资料等,个别谈话了解。 |
党员队伍好(15分)
|
党员 教育 (3分) |
党课每年不少于4次(含参加上级党组织统一安排的党课)。 |
党课每少1 次扣0.25分,总分1分扣完为止。 |
现场查阅《党支部工作手册》党课记录、个人笔记等 |
党员按要求参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有计划,有实施,有检查。 |
资料不完整、不齐全、不具体的扣0.2分,每发现一名党员学习培训少于24学时扣0.2分。总分2分扣完为止。 |
抽查学习资料,随机提问 |
党员 管理 (8分) |
全面推行党员管理积分制工作情况。 |
所属在职党员未实现全覆盖的扣0.25分,存在党员未按季度申报积分、支部未建立积分台账等情况的扣1分。 |
抽查党员管理积分手册及台账。 |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主题党日活动。活动内容丰富,具有教育性和感染力。 |
未落实的扣0.5分 |
现场查阅《党支部工作手册》或相关文字、影像、图片等材料 |
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
支部党员大会每少1次扣0.25分,未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扣0.5分。处置党员不规范的扣0.5分。 |
现场查阅《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 |
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 |
参加组织生活不足70%扣0.5分。 |
现场查阅《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及个人笔记。 |
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收缴党费,党费收缴及时台账记录规范,定期公布党费收缴情况,接受监督。 |
未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党费缴纳基数规定标准收缴的扣0.5分,未登记、公布扣0.5分。 |
现场查阅《党支部工作手册》党费登记等 |
党员自觉遵守《党章》、《准则》、《条例》等党规和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立足岗位做表率,无违法乱纪行为。 |
党员发生违反有关规定被约谈、通报的扣1分。 |
个别谈话了解 |
支部所属党员信息准确、完整。健全完善党组织的各类资料,记录完整清楚,妥善保管,重视党员信息库建设工作,各类信息准确、完整、规范。 |
未建或党员信息库不完善扣0.5分 |
现场查阅《党支部工作手册》及支部各类资料 |
严格流动党员管理。流动党员能按要求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教育、管理和监督,保持经常性联系。 |
流动党员未定期汇报思想、未及时缴纳党费、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等情况的,扣1分。 |
查阅资料,个别谈话 |
党员 服务 (2分) |
按规定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情况。指定专人负责与流动党员及其所在单位党组织保持经常性联系,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向流动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活动和工作部署,实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办理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对流入党员及时编入工作单位党的基层组织。 |
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超过6个月未转移组织关系的扣1分。未指定专人负责联系、沟通和服务的扣0.5分 |
现场查阅《党支部工作手册》资料、记录.查阅流动党员活动证等相关资料,个别谈话。 |
党员权益维护、走访、帮扶因灾因病困难党员等情况 |
未落实的扣0.5分 |
个别谈话了解 |
党员 发展 (2分) |
制定、上报发展党员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
未按计划实施的扣1分 |
查阅相关资料 |
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发展党员,程序规范,材料齐全。 |
未按《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要求,存在预备党员未按期转正、相关材料未及时归档等情况的扣1分。 |
查阅相关资料 |
解决问题好 (20分) |
解决思路 (2分) |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清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解决问题的目标、路径、措施。 |
针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成效不显著的扣2分。 |
查阅相关资料 |
落实措施 (15分) |
针对短期外出学习、休假、出差等情况的党员采取补课措施,形成闭环管理。 |
未及时补课的扣1分 |
抽查《党支部工作手册》和党员个人学习记录等 |
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制度落实情况 |
未按规定组织评比表彰的扣1分。 |
查阅相关文件 |
建立党员经常受教育长效机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材料。 |
全年未报送相关信息的扣0.5分 |
查阅报送文字、影像、图片相关信息资料 |
支部每半年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做到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三必谈”。 |
未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每少一次扣1分,未做到“三必谈”扣0.25分。 |
查谈心谈话相关记录 |
每年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增强党员四个意识,提高党员党性修养,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
未开展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的扣1分。 |
查相关资料 |
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开展专题教育学习情况。 |
未落实的扣2分。 |
查相关资料 |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没有违反党的六大纪律等情况 |
发现问题扣2分。 |
向有关部门了解情况 |
党员活动场所建设和使用情况,宣传教育设施配备和使用情况。 |
无党员活动场所的扣0.25分 |
实地考察 |
监督保障 (3分) |
向党员大会报告支部工作情况和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情况。 |
未按规定请示报告扣0.5分,无年度总结汇报资料扣0.5分。 |
查相关材料。 |
积极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制度情况 |
未履行党员权利保障职责的扣1分 |
查相关资料及个别谈话 |
按照《党章》、《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要求,落实党内监督情况。 |
未落实的扣1分 |
查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实施监督内容相关资料、记录,个别谈话了解 |
工作业绩好 (35分) |
党建 工作 (15分) |
党建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效果明显,党组织的执行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的素质得到提高。 |
党建工作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扣2.5分 |
查阅相关资料、个别谈话了解 |
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
落实不及时、记录不完整的扣2分 |
查阅相关资料、记录 |
党建带群建工作成效和各类群团组织作用发挥情况 |
无相关资料的扣2分 |
查阅组织活动、比赛、志愿服务等相关资料 |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成效情况,有目标、有计划、有实施、有落实。机关文化建设有特色。 |
未落实的扣2分 |
查阅相关资料及考评结果 |
业务 工作 (20分) |
围绕中心、履行职责,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
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扣10分 |
根据部门业务职责,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查阅相关资料、个别谈话了解 |
上级临时交办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
未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扣5分 |
查阅相关资料 |
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
未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的扣2分 |
查阅相关资料 |
全年日常性工作完成情况 |
未完成一项任务扣1分 |
查阅相关资料 |
群众反映好(15分) |
联系 群众 (3分) |
党组织和党员直接联系服务对象、群众情况 |
未建立的扣3分 |
查阅支部、党员直接联系服务对象、群众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相关资料,个别谈话了解 |
为民 服务 (2分) |
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机关党员良好形象情况,省直机关作风建设网上监督岗反映问题的回复办理情况 |
未回复办理的每项扣0.2分,总分2分扣完为止 |
上网查阅相关信息 |
群众 反映 (10分) |
党组织在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中满意度情况 |
满意度测评较低相应扣1—5分 |
查阅相关资料,个别谈话了解 |
党员服务意识、办事效率及群众信访或投诉情况 |
被群众投诉,经查实属实,扣2分,改正不及时、群众不满意的扣1分 |
查阅相关资料 |
注:一、评分采取总分100分逐项扣分的办法进行,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
二、加分项目:
1、为实现我省追赶超越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着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党组织的执行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基层党的各项建设中思想观念、内容载体、方式方法等方面勇于创新,措施得力,并认真组织实施,效果显著,经机关党委(总支)考核认定后酌情予以加分,最高可加1分,创新性特色工作受到上级表彰并被推广的加2分。
2、凡在本年度内受本单位内部表彰的,有一项加0.5分;受省级各部门和省直机关工委综合性表彰的,有一项加1 分;受省委、省政府综合性表彰的,有一项加2分;受国家级综合性表彰的,有一项加3分。
3、凡在本年度内信息被省级各部门和省直机关工委采用的,每篇加0.1分;受省、部级刊物采用的,每篇加0.5分;受国家级刊物采用的,每篇加1分。最高可加2分。
附3:
团省委机关基层党支部星级评定申报表
申报支部(盖章):联系电话:
党组织名称 |
|
隶属关系 |
|
党组织 负责人 |
姓名 |
行政职务 |
手机号码 |
|
|
|
党组织 基本情况 |
|
领导班子 自评情况 |
|
党员队伍 自评情况 |
|
解决问题 自评情况 |
|
工作业绩 自评情况 |
|
群众反映 自评情况 |
|
存在不足及 主要问题 |
|
自评结果 |
|
争创目标星级 |
|
曾受表彰及年度考核情况 |
|
群众测评 情况及结果 |
|
机关党委 (总支)考评情况及结果 |
|
机关党委 (总支)星级评定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省直机关工委审定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