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室):
按照共青团陕西省委直属机关党委《关于推进团省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意见》安排,为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科学定诺、公开承诺、履职践诺、民主评诺,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党员的内在动力,促使党的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就做好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承诺对象、时限和形式
(一)承诺对象:各党总支(所辖支部)、直属党支部及全体党员。
(二)承诺时限:2017年公开承诺在5月3日前完成。
(三)具体形式:各党总支(所辖支部)、直属党支部及党员以书面形式作出承诺,退休党员可口头承诺。
二、承诺内容
(一)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支部承诺内容。围绕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师生、服务党员作出承诺。按照“五个好”要求,重点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和“提升学院党建,助力追赶超越”主题活动,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扎实贯彻中央和省委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推动本职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践行党的宗旨,改进作风,服务群众;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开展“对标定位、晋级争星”活动、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等党支部重点工作和完成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任务等方面作出承诺。
(二)党员承诺内容。党员围绕立足岗位、追赶超越作出承诺。按照“五带头”要求,重点围绕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本职岗位上认真履行职责,追赶超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改进工作作风,积极服务群众,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加强党性锻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艰苦奋斗,勤政廉政;推动学院改革创新、不断增强学院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创造性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等方面做出承诺。
三、承诺步骤
(一)作出承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支部和党员作出公开承诺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承诺要具体实在、简明扼要、切实可行,便于操作和考核监督,做到时间、标准、质量、责任“四个明确”。
(二)审核承诺。学院党委将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承诺事项逐一审核把关,各党总支负责对所辖各支部的承诺事项逐一审核把关,重点审查承诺事项是否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符合群众意愿。各党支部要指导帮助党员确定承诺事项,对不符合要求的,要督促整改,加以完善。
(三)进行公示。承诺事项确定后,各党支部要以适当形式在本支部内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点评评议。各党支部要组织专题生活会,对公开承诺事项逐项对照检查和评议,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学院领导要对所属党支部和分管的部门(单位)承诺践诺情况进行点评,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明确方向,严格要求,督促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支部要充分认识公开承诺对于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公开承诺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公开承诺,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二)务求承诺实效。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支部和党员要紧紧围绕承诺内容认真践行承诺,坚持做到项项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三)加强宣传引导。学院各级党组织要将及时总结推广公开承诺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营造良好氛围。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5月3日前将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总支所辖支部和党员个人公开承诺书(附电子版)报学院组织人事部。
附件:1.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公开承诺书
2.党支部公开承诺书
3.党员公开承诺书
中共陕西青年职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